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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电力供需及电力需求侧管理统计分析办法(试行)》印发

    由国家电网公司市场营销部印发的《电力供需及电力需求侧管理统计分析
办法(试行)》,于5月11日以营销市场[2005]12号文予以印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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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《办法》提出,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系统各区域电网公司、省(自治区、直
辖市)电力公司。电力供需及电力需求侧管理统计分析工作实行报告和信息交
流制度。电力供需及电力需求侧管理统计分析按时间分为周统计分析、月统计
分析、节假日统计分析。各网省公司应明确电力供需及电力需求侧管理统计分
析报告负责人,并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,人员名单报国家电网公司营销部备案。统计分析报告要及时、准确地反映统计时间内电力供需及电力需求侧管理实施
情况,并要不断提高电力供需预测水平。国家电网公司不定期对各网省公司上
报的报告及时性和质量进行评价与通报。各网省公司可依据本办法制定细则,《办法》自2005年6月1日起实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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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《办法》包括以下内容:总则;统计分析;周统计分析内容;月统计分析
内容;节假日统计分析内容;统计和上报时间;统计口径定义;统计方式;附则。 

来源:国家电网公司
发布时间:2005-06-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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